为什么要保护流浪动物?
因为人类也是动物,是物种演化的一部分。
我们自诩为“万物之灵”其实不过是基因序列、细胞结构的不同罢了,和草木、飞禽走兽并没有什么不同。 只是,在进化过程中我们获得了对其它物种的支配权(当然我们也很喜欢用这一权力)。 但是这种支配并非来源于自然选择——即不是适者生存的结果;而是来源于文化因素——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使得我们拥有了支配其它物种的权利。 所以从生物学意义上说我们和蚂蚁、蜜蜂并没有什么区别。 从社会学意义上说,因为我们拥有支配其它物种的权利因此我们的行为就不再像蚂蚁、蜜蜂那样单纯受生物本能的驱动,而我们更多受到的是文化观念的影响。 比如我们喜欢吃肉本质上来说是因为几千年来的人类发展进程让我们获得了对其他物种的支配地位,因此我们作为生物体本身并没有喜欢或者讨厌某种食物的选择能力,我们排斥或者喜爱某种食物更多的是文化观念在作祟——“吃肉”这件事在我们的文化传统中并没有得到负面的评价。
同样,对待流浪动物的问题上,之所以大多数文化传统都会鼓励救助并善待流浪动物而不是将其杀死或使其自然死亡,正是因为我们在生物进化上并不低于这些小动物,而社会文化又赋予了我们对它们的“支配权利”——我们可以选择善待它们,但这种善待并不是基于生物本能(如一些灵长类母猴为了养育幼崽会不惜偷吃食物甚至冒生命危险去采集药草来医治受伤的小猴子从而保护其家族成员这虽然是一种母爱但本质上也是一种生物本能)而是来自于我们后天的认知。